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养孩子
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领养孩子当事人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领养孩子
1、当事人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存在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能力的;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当事人不具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违法犯罪记录的;
5、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登记的步骤是什么
收养登记的步骤是
1、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
2、收养人提供相关材料;
3、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