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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彩礼返还的规定是什么? 女方不退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无效婚姻彩礼返还的规定是什么? 女方不退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2023-06-14 15:09:04 来源:法律解答

无效婚姻彩礼返还的规定是什么


(相关资料图)

无效婚姻彩礼返还的规定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按照法律举轻以明重的解释规则,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都可以返还彩礼,那原本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更应该返还彩礼了

女方不退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人情,与风俗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在男方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的时候,肯定需要提出合理的理由,并且要求这些离婚是满足了规定的情形,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当然,女方主张不应该退彩礼的,也是需要给出理由才行,其中就包括了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婚后也共同居住生活等5种情形

标签: 无效婚姻彩礼返还 无效婚姻彩礼返还的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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