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病假条可以由职工去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来开但是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