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死刑立即执行还有什么程序
(相关资料图)
死刑立即执行还有以下程序
1.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4.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需要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
判死刑一般多长时间执行
判死刑一般会在七日内执行死刑除法定停止执行的情况外,一般在收到最高院的执行命令后的七日内交付执行通常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后通知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三、
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级人民法院核准期限是多久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