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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是什么?公民变更姓名依照哪些规定办理?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是什么?公民变更姓名依照哪些规定办理?
2023-06-15 10:43:47 来源:名律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改名字单位证明的写法如下写明标题“改名字单位证明”;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主要信息;再写明变更的事实、理由与依据;当事人签字,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标签: 单位名称 变更证明 户口登记 变更姓名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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