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承包土地的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相关资料图)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在如下情形下解除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二、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当事人可以沟通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规定了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三、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的原则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流转方不得强迫受流转方必须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流转方也不得强迫流转方必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多是等价有偿,应当体现公平原则
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的原则
5.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