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资料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二、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三、公司解散后债务怎么处理呢
公司解散后对外的欠债,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的时候偿还公司解散时,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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