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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具有约束力,而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旦公司不履行协议,势必还要打官司,你的担心并非多余为了减少诉累,你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可提出对调解协议进行仲裁置换、公证或者司法确认的要求,使之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公司届时不履行给付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办理公证对于具有给付内容的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人可以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该协议真实、合法的,即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司法确认,是指调解协议经法院依法审查确认后,取得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于经法院依法确认效力的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则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能否调解
可以
“劳动争议案件是可以调解的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则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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