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小产权房,由于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资料图)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