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损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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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是指由于债务人经济困难,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包括: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3.债务重组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4.债务重组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
(一) 以抵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
(二)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三) 债务转换为资本,包括国有企业债转股;
(四)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限期、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五) 以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方式组合进行的混合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