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法律 > 正文

关于认定重婚罪有哪些法律?各国对重婚罪的规定一样吗?

关于认定重婚罪有哪些法律?各国对重婚罪的规定一样吗?
2023-06-19 14:56:58 来源:法律法制网

重婚罪认定


(资料图)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重婚罪

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2.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世界各国的规定

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实行一夫一妻制是近、现代各国立法的通例,各国大多规定重婚为无效婚姻或得撤销婚姻;一方重婚是他方诉请离婚的理由只有少数伊斯兰教国家实行多妻制,并在法律上规定了合法妻子的人数

中国历代封建法律名义上也规定一夫一妻制,如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但不禁止纳妾,甚至为具有一定身份的人规定纳妾人数中华民国时期1930年的民法亲属编虽禁止重婚,但国民党政府司法院1931年院字第647号解释却声称:"取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依法不予登记已经构成重婚的,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但民事上的重婚问题可能不是出于故意如已被宣告死亡的失踪人的配偶,另行结婚后,即使失踪人生还,也不构成重婚罪对出于故意的重婚,不论本人有配偶而重婚,或本人原无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都须按重婚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

各国几乎都有禁止重婚的规定如1947年日本民法典亲属编第732条规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家庭法典第 5条规定"已婚男子或女子不能再行结婚";南斯拉夫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婚姻法第 6条规定"任何人在过去的婚姻被废除或被宣布无效以前,不得重新结婚";1971年修订的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把一方尚未离婚而又与他人结婚规定为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况之一(第207条)

标签: 重婚罪认定 世界各国重婚罪的规定

(责任编辑:newscj)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