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资料图)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若劳动仲裁申请人是员工的,需提交哪些资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事由,一般一式两份,若被申请人为多数,则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则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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