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政处罚法规章可以设定什么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章可以设定以下处罚
(相关资料图)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所以行政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
二、
行政处罚的有效期
行政处罚时效是两年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
行政处罚办案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行政处罚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2.调查取证;
3.审查决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给被处罚人;
5.执行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