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伙人没有合伙协议闹翻了怎么撤资
合伙人没有合伙协议闹翻了撤资的方法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撤资;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合伙人撤资的,合伙人不得抽回合伙企业的资金;
3.如果对方公司擅自抽资,首先要看原合伙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约定;
4.没有明确约定的,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前提下撤回资金,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二、
发生了合伙合同纠纷哪些可以作为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发生了合伙合同纠纷可以作为证据的有
1.提供合伙人的人数、姓名等自然情况
2.有字号的合伙应提供注册的名称、拥有动产和不动产的数量、地点,开户银行的帐户,申请商标登记,合伙人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证明
3.是口头协议合伙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据情况
4.合伙协议、合伙清算协议是必须有的,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跟案件相关的证据
三、
合伙企业除名条件有哪些
合伙企业除名条件如下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过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除名合伙人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