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三年
(相关资料图)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身损害赔偿后果与标准如下
1.造成伤害但为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伤害致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