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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别人签名字有没有法律风险
帮别人签名字不一定有法律风险如果代签人有当事人的合法授权或者当事人对代签合同事后追认的,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代签行为人没有委托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该代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签行为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行纪合同和合同代理的区别
1.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
2.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而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此时可以行使介入权,主张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3.定性不同行纪合同是有偿的,行纪人都是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经纪人,其所从事的业务一般仅为商事活动而在间接代理中,代理人没有主体资格的限制,其代理的范围不仅包括商事或外贸代理,而且包括一般的民事活动,既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
三、无效代理合同的情形
无效代理合同的情形主要有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无效,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