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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事实收养
1、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2、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公认,双方相互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二、事实收养的时间划定是怎样的
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1、收养弃婴2、收养孤儿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具备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三、事实收养关系怎么解除
1、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2、民法典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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