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总有一些可恨的人将自己的生下的孩子而丢弃,近几年来新闻都是有报道过的,那么收养弃婴的审核时限
(资料图)
一、收养弃婴的审核时限
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理完毕
收养人申请书,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如何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收养目的收养后视亲生儿女对待,不虐待、不遗弃,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等保证,特此证明材料全部完善后,由社会事务科审查材料合格后在申请书上盖章
二、收养弃婴的程序是什么
符合收养条件后收养弃婴的程序
(一)可以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二)接着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
(三)同时,还必须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四)最后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三、福利院送养弃婴的条件有哪些
(一)福利院作为送养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儿童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二)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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