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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观察:关于延长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时限是多久?劳动保险的职工待遇有哪些?

全球观察:关于延长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时限是多久?劳动保险的职工待遇有哪些?
2023-06-25 16:08:37 来源:律速网

延长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时限

5个特困行业企业、17个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根据自身实际,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资料图片)

劳动保险的职工待遇

在中国,根据劳动保险制度规定,职工在发生老、病、伤残、生育、死等情况下,可以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以下待遇:

退休

国家和社会为年老不能劳动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退休金凡具备一定工龄条件的职工年老退休后,可以从国家或企业长期领取退休金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员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提前五年;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虽未到达退休年龄,也可以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提前五年至十年退休

职工退休后,按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长短,逐月领取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退休金;因工(公)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金标准略高一些,生活不能自理需人扶助者还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为革命和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优异退休待遇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国家规定了退休金的最低数额退休人员还享受物价补贴、公费医疗、安家补助、丧葬抚恤等福利待遇

退职

国家和社会为因病和非因工(公)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不具备退休条件的职工提供的生活保障对退职职工按规定发给生活费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和物价补贴

公费医疗

国家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对职工病伤时给予的免费医疗具体分为:

①公费医疗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待遇办法

②劳保医疗即企业单位的医疗待遇办法按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规定,职工就医时除交挂号费外,其他医疗费用全部由国家和企业负担企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还可享受劳保医疗补助待遇

工伤残废

职工因执行工作任务或其他公务而负伤时,所需的一切医疗费用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支付;住院治疗、疗养的,由所在工作单位补助一部分伙食费用停止工作治疗、疗养期间,照发原标准工资医疗终结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分配轻便工作后工资减少的,发给残废补助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退休

职工因生产环境而患职业病的,或因此而致残废的,同样享受因工(公)负伤或因工(公)残废待遇

非因工伤残

职工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之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时,因意外事故而负伤,或者在工作时间之内因本人责任事故而负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支付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按照停止工作休养时间长短和本人连续工龄(工作年限)的长短,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伤假工资,具体标准与病假待遇相同医疗终结后,可以工作的,应该继续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退休,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退职

病假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因病停止工作期间,由国家或企业给予物质帮助以减轻他们的生活困难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病假时间长短和工龄长短发给,随病假时间的延长而减少,随工龄的增加而增加

生育

女职工怀孕在指定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的检查费、接生费以及所需的一切医疗费,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支付生育前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一定天数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死亡

企业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丧葬费,并根据死者供养直系亲属人数的多少,按月发给一定数额的抚恤费,直至被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因病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费,并根据死者供养直系亲属人数的多少,一次发给一定数额的救济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按照病故、因公牺牲、革命烈士等不同情况,分别发给丧葬费、遗属抚恤金对遗属生活有困难的,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标签: 延长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时限 劳动保险

(责任编辑:new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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