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重组债务打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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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是不会打折的,法律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在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依法从清算财产中得到赔偿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
二、破产重整后债务怎么处理
破产重整后债务的处理方式有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
2.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追偿,如果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破产,如果债权到期,债权人可向保证人,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该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的债权无不同的性质
三、公司破产债务按什么顺序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