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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著作权保护的详细步骤
实际上著作权从作品产生之日起即享有,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而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属纠纷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著作权登记内容,如著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
作品著作权申请流程
(一)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三)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四)登记说明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