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领取上海独生子女费5000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奖励费一般都是直接将这笔费用打到工资卡上;
2、无用人单位的,可以凭劳动手册到户籍地所在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再到居委会或街道(镇)人口计生办公室领取(点击查看非本市户籍外地来沪人员不能在沪领独生子女费)
3、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4、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5、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6、已领取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如果申请再生育子女或违反规定生育子女,就不能再领奖励费了,不过已领取的奖励费不用退回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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