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法院会受理,但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一般法院不会允许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多久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时间。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三、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找法网提醒您,离婚案件的撤销,需要在宣判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产生离婚冲动的,申请撤诉的当事人是原告,原告申请撤诉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是否准许撤诉,由法院裁定。如果法院不同意撤诉的,经传唤原告的,原告不出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