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程序: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等;
2、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等;
3、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