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抵押权如何撤销?
1.对房屋权属有争议,申请房屋确权后,如果房屋不是抵押人所有,房屋所有人可以持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撤销抵押登记。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如何办理?
1.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办理贷款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要签订抵押合同,并且在签订抵押合同3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2.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