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夫妻存续期间债务如何划分
夫妻存续期间债务的划分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资料图片)
二、
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
夫妻债务可以用死亡赔偿金偿还吗
死亡赔偿金不可以用于死者生前的债务偿还,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属于死者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应得的财产性补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只能从其遗产中予以清偿找法网提醒您,死亡赔偿金作为加害人赔偿给受害方近亲属的物质性补偿,不应属于遗产,更不能用来偿还受害方生前所欠债务或者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