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法律 > 正文

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哪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何认定?

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哪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何认定?
2023-07-07 10:12:23 来源:法制法律网

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有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包括

(一)、对方重婚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包括


(资料图片)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号之前未领取结婚证,邻里承认的事实婚姻对此,目前还存在分歧,各地的处理方式也有不同一些地区认可重婚前存在的事实婚姻,有些地区只承认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

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此时,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因此,符合上述的重婚条件的,有离婚精神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那么怎样就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呢其实,符合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包括三个方面,具体有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因此,符合上述同居条件的,有离婚精神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有精神损害赔偿

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

1、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由第三者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

2、家庭暴力中的精神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公开带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

3、家庭暴力中的性暴力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精神损害赔偿

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方式有

1、虐待家庭成员的,长期多次对家庭成员进行摧残,使他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必须达到后果严重,如果是偶尔几次的,不属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2、遗弃家庭成员的是指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故意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行为,任其生死,不予救助的行为

标签: 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责任编辑:newscj)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