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员是做什么的
劳动仲裁员,是指曾任审判员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人
(资料图)
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律师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参与劳动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审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担任劳动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劳动仲裁员证书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劳动合同调解员一般需要几个人
劳动合同调解员应该由多少人组成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情况下应该由三人组成调解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