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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瑕疵法律中如何定义
1.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2.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迟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4.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找法网提醒您,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股东瑕疵出资违约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股东瑕疵出资违约赔偿的原则如下
1.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补充的合同责任归责原则
2.补偿损失和恢复原状的完全赔偿原则
3.违约损失可预见性限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