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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重启个人住房商贷转公积金业务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至70万元

海南重启个人住房商贷转公积金业务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至70万元
2019-03-19 08:29:05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8日电(记者 孙红丽) 3月17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减轻缴存职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负担,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海南省实际,重启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其中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据了解,2017年11月,配合海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海南省暂时停止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此次重启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按照新印发的《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回落至85%警戒线以下,可保障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刚需,满足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的需求。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明确,商转公贷款作为海南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种特殊形式,与现行的《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保持有效衔接。从政策统一性、公平性出发,其申请条件、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等基本与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保持一致,在担保方式、操作流程等方面略有差异。

据悉,《管理办法》与2015年9月30日印发的《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相比,主要有贷款对象、贷款额度、申请资料、承办银行等四个方面的变化。

具体包括:扩大贷款对象范围;调整贷款额度上限,原暂行办法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管理办法》调整为70万元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简化贷款申请资料;放宽银行承办要求,不再限制商转公贷款承办银行,由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中自行选择。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类似转变不能简单理解为政策放松,而应该理解为政策对于刚需购房者的保障。换而言之,原有的海南管控投资投机需求的政策依然是没有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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