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1月24日,我市2022年度第一期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开始,这是新修订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正式施行后的首次开办。
据了解,新修订的政策体现出三个亮点:一是放宽申请条件,将原来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方可申请积分,修改为“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推进在我市长期居住、稳定就业的非我市户籍人员有序实现市民化。二是提速窗口经办,继续优化审核流程,加快审核进度,缩短审核时限,将审核打分时限压缩至20日内,将公布积分分值的时间提速了近1个月,增加了早日落户天津的群众的幸福感。三是严格经办程序,在申报过程中,经查实申报单位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处理,通过监管,进一步确保我市居住证积分落户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此外,积分落户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办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申报环节上,继续采用联办系统的“云申报”模式,通过线上提交资料,做到疫情期间申报工作“不掉线”。申请单位可以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天津居住证积分专栏,按照提示要求注册单位信息、填写申请人信息、测评分值、分值达到110分后按照《材料清单》内容上传材料,本期积分落户受理结束时间为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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