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才能“乐业”,居住问题是青年人才最基本的需求,也是人才服务最重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关于发展人才公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多项措施,鼓励各地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其中,《意见》明确,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青年人才提供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生活必需设施配备齐全,并且,人才公寓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本科和硕士生标准不超70㎡ 博士生标准不超90㎡
人才公寓是指专门为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拔尖人才在豫就业、创业提供的过渡性租赁住房。《意见》指出,各地要根据人才分类分层级建设人才公寓,支持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青年人才提供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青年人才提供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据悉,《意见》明确,人才公寓的建设,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生活必需设施配备齐全,满足基本租住需求。对高端人才住房需求,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事实上,在该《意见》出台之前,河南多地已在加快青年人才公寓的建设,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服务于河南省人才强省战略的招贤纳才、筑巢引凤的重要工程,河南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正加快建设,规划建设的有晨晖苑、文华苑、博学苑、慧城苑、金科苑、广惠苑、永盛苑、经开苑、航港北苑和航港南苑等10个项目,共占地1443亩,总建筑面积390万平方米,住房2.57万套。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项目主要以中小户型为主,房屋统一装修,按照成品房标准交房,将实现拎包入住。
人才公寓租金 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对于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意见》明确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据悉,根据《意见》要求,人才公寓的供应对象为在本市无住房的各类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标准。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租户可承受、运营可持续"的原则确定。
人才安居补贴采取租房补贴和安家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由各地自行确定。
记者留意到,去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实行租期制,租期不超过3年,期满仍符合租住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续租需在租期期满前2个月向省直保障房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续租不得超过两次,累计租期不超过9年。同时,上述《暂定办法》还明确,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与同区域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基本保持一致。
明确可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住房的方式增加人才公寓供给
据悉,在人才公寓供给方面,《意见》鼓励各地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或闲置房屋改建,适当利用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或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地块上配建,也可通过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住房的方式增加人才公寓供给。将人才公寓纳入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平台统一监管,引进市场化机制,对未享受国家资金和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门支持政策的人才公寓,在不降低保障能力的前提下,适时向社会出售。
此外,《意见》还对土地政策、资金支持、税费减免、审批程序上明确了政策支持。对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允许用于建设人才公寓,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不补缴土地价款。对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人才公寓项目,可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同时,强调各级财政要做好相应资金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人才公寓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优化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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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郑州市了解到,郑州将实施青年人才安居工程,该市将按照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施完备、适度集中的标准,利用2年时间高品质建设40万套人才公寓,高水平打造青年友好型社区,让各类人才在郑州安居乐业、一展所长。目前已通过盘活存量房源等方式完成约12万套(间)人才公寓筹集工作,今年将再努力完成8万套(间)筹集工作。
同时,郑州将综合运用青年人才驿站(为郑州市以外高校来郑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毕业前1年至毕业后2年期间),提供7天免费住宿、人才公寓(组织一批存量房源,向符合申请首次购房补贴条件的青年人才销售)、共有产权住房(可按不同学历层次申请购买相应面积标准的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产权份额占比最低可按60%确定,满5年可以转让或者购买政府产权份额转化为完全产权住房)及发放首次购房补贴等方式,为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米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