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的一则处罚决定书显示,Dior迪奥关联公司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内容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处罚金额5.76万元,处罚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书显示,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29楼,其经销的T恤衫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经查,被判定为不合格的T恤衫的货值金额为57600元(含税),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销售经抽检不合格T恤衫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并依据该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没收不合格T恤衫9件,并处罚款57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