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资生堂在华关联公司因“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罚1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据信用中国网站显示,资生堂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因“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罚款1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
天眼查显示,资生堂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1998年成立,注册资本5100万美元。股东信息显示,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12%股份,株式会社资生堂持有公司38.51%股份,其余7.37%股份由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记者 郭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