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北文12月9日晚间公告,郑爽因某电视剧演员片酬纠纷问题起诉公司,起诉的五被告分别为: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一)、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二)、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四)、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五),追索1.08亿片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文件。
ST北文公告称:我公司作为该剧的投资出品方,但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