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通知提到,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条件允许的新建小区的社区服务管理用房面积一般不少于500平方米,有条件的社区可将服务设施向小区延伸。
同时,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加强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加大共建共享力度,推动更多驻区单位将食堂、文化体育设施、多功能厅、停车场等内部资源向居民开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