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王山峰 李世杰)1月6日20时许,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组办公室里,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珍的见证下,申请人潘某与被执行人邓某达成还款协议。该院领导主动深入一线,带头办理执行案件,以实际行动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获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该院执行干警介绍,申请人于2017年借给被执行人邓某现金20余万元,用于邓某生意上的资金周转。借款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向邓某催要,均被邓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8年9月申请人将邓某告上法庭,经过通许县法院审理后,判决邓某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接到申请后,迅速向邓某下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并对邓某采取纳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但是,一直没有找到邓某本人。执行干警通过网络系统查控也没有发现任何财产信息,案件陷入僵局。1月6日,执行干警得到消息,邓某出现在郑州,执行干警们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不顾严寒,迅速赶到郑州,将邓某押解回法院。正在加班的副院长杨文珍主动来到执行局办公室,了解案件情况,根据邓某的实际情况,对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开展工作,告知邓某拘执的后果。邓某得知自己再不履行义务就要面临拘留的时候,表达了自己的履行决心。为避免案件进入“死胡同”,杨文珍又做通了申请人的工作,当场偿还了部分借款,并达成了还款协议,案件执结。
该院执行法官介绍,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通许县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建立复杂、疑难的案件院领导包案负责制度,实行院领导靠前指挥,制定执行方案,带队执行小组办理,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行质效,力克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