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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告19批次产品不合格 郑州大商新玛特、万果园购物中心上榜

河南通告19批次产品不合格 郑州大商新玛特、万果园购物中心上榜
2020-07-20 16:50:37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7月1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通告,通告显示: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完成了休闲服、毛巾、无碳复写纸、自镇流LED灯、木制家具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了166家(次)企业190批次产品,发现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果园购物中心商水店、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建设路店等多家商超或企业生产销售的1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现予以通告。

一、 不符合产品标准情况

(一) 休闲服。本次抽查发现11批次休闲服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承检机构为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 许昌蓝天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休闲服(工艺衬衫),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粘胶纤维50.3%、聚酯纤维46.0%、氨纶3.7%、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涤55%、 棉45%。

2. 荥阳市豪布斯卡高登保罗服装店(标称生产单位:浙江兰博基尼服饰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休闲服(毛衫),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聚酯纤维31.4%、腈纶27.3%、锦纶20.7% 粘胶纤维20.6%,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粘纤37%、聚酯纤维30%、 腈纶23%、锦纶10%。

3. 浚县大丰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单位:雅狮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休闲服(休闲裤),耐水色牢度(沾色)项目实测值为2级 ,标准规定≥3级。

4. 河南万果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万果园购物中心商水店(标称生产单位:郑州市管城区神奇威和鸟服饰)销售的1批次休闲服(阔腿裤),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聚酯纤维51.5 % 、棉34.5%、粘胶纤维13.0 %、氨纶1.0%,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粘纤62.2%、锦纶33.7%、氨纶4.1%。

5. 西平县广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单位:广州市达仕琦纺织服装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休闲服(时尚男装),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棉71.4%、聚酯纤维26.6%、氨纶2.0%,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棉83%、聚酯纤维15%、氨纶2%。

6. 示范区锦美服装店(标称生产单位:深圳市双鹿服饰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休闲服(休闲服/牛仔裤),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项目实测值为2-3级,标准规定≥3级。面料耐湿摩擦项目实测值为2级,标准规定≥2-3级。

7.孟州市景文百货有限公司(标称生产单位:上海登路豪服饰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休闲服(精品男衫),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聚酯纤维66.1%、粘胶纤维31.6 %、氨纶2.3%,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棉51.8%、聚酯纤维43.4%、羊毛4.8%。

8. 新大新沙北店箱包饰品部(标称生产企业:石狮市大帝波仕服饰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休闲服(牛仔裤),耐水色牢度(沾色)项目实测值为2级,标准规定≥3级。

9.郑州市美芙妮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休闲服(大直筒裤),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聚酯纤维87.6%、氨纶12.4%,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聚酯纤维95%、氨纶5%。

10. 商水县全家福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单位:开封市宝丝莱服装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休闲服(女装上衣),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聚酯纤维51.9%、锦纶26.1%、腈纶22.0%,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聚酯纤维100%。

11. 新乡市卫滨区第五季服装店(标称生产单位:广州市倾奕服饰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休闲服,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棉64.1 %、聚酯纤维34.5 %、氨纶1.4%,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棉80%、涤纶15%、氨纶5%。

(二)毛巾。本次抽查发现7批次毛巾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承检机构为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2.漯河市漯海望泽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高阳县文浩纺织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毛巾(面巾),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棉87.7%、再生纤维素纤维8.9%、聚酯纤维3.4%,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棉100%。

13.滑县道口鑫磊副食店(标称生产企业:晋州市宏源毛巾厂)销售的1批次毛巾,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聚酯纤维100%,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超细纤维100%。

14.滑县道口九兰全棉毛巾经销部销售的1批次提缎割面巾(该产品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商标),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棉94.0% 、锦纶6.0%,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棉100%(装饰部分除外)。

15.新蔡县欢乐爱家超市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保定红吉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毛巾(面巾),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棉90.4%、聚酯纤维9.6%,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全棉(缎档及装饰部分除外)。

16.商水县提花织物厂生产的1批次毛巾(面巾),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棉79.9%、聚酯纤维11.3%、再生纤维素纤维8.8%,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棉100%。

17.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建设路店销售的1批次面巾(该产品涉嫌伪造厂名厂址),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棉85.5%、聚酯纤维14.5%,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棉100%。

18.滑县道口华荣日化益友广场店(标称生产企业:高阳县文浩纺织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毛巾(晨运面巾),纤维含量项目实测值为棉84.6%,聚酯纤维8.9%、再生纤维素纤维6.5%,该产品明示标称值为棉100%(缎档及装饰部分除外)。

(三)木制家具。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木制家具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承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9.河南来知锦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木制家具产品,木工要求项目实测部分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未进行处理,标准规定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力学性能-推拉构件强度项目实测部分零部件有断裂, 标准规定所有零部件无断裂或豁裂;用手掀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有永久性松动,标准规定用手掀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无永久性松动;部分零部件有影响使用功能的损坏,标准规定所有零部件应无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五金连接件有松动,标准规定五金连接件无松动;活动部件(抽屉)开关不灵活,标准规定活动部件(抽屉)开关灵活;部分零部件有明显位移变化,标准规定零部件无明显位移变化。

二、处置措施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news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