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农村工作的总抓手。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补齐农村消费短板。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我国农村地区消费需求不旺,日益成为经济循环的短板和乡村振兴的焦点。据统计,2020年我国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8万亿元,其中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27亿万元,占比13.49%。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全面促进农村消费”。笔者认为,农村消费不旺,主要面临“五大短板”:
一是农村居民消费能力受限。据统计,2019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城镇居民的39.1%,城乡收入差距明显。与城镇居民相比较低的可支配收入限制了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
二是农村居民消费意愿下降。根据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随着收入增加,消费在收入的占比会减小,从而出现消费不足。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倾向(消费占收入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89年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倾向为0.89,2019年、2020年分别为0.83、0.80。分析认为,受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农村基础社会保障因素影响,农村居民消费意愿明显不足。许多农村地区老龄化、空心化问题突出,留守儿童和老人消费意愿较低。
三是住房消费支出挤压日常消费。调查显示,农民工打工收入主要用于建房和购房,农村居民购房消费呈现由乡村-集镇-县城-市区-中心城市的阶梯发展趋势,而且越往上房价越高、支出越多。高房价使得很从农村家庭多年的积蓄花费在城镇住房上。住房消费支出占比过高挤压了农村居民其他消费支出,成为制约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提升的关键因素。
四是农村消费环境不理想。据调查,截至2020年底物流快递直投到村比例不足50%左右,农村地区物流成本较高,对农村地区线上消费形成了明显制约。同时,针对农村市场适销对路的消费品研发滞后,广大农村缺乏消费升级的主打产品和服务,无法有效激发农村居民的消费潜能,农村地区消费环境有待持续优化。
五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充分。调查显示,农村居民更加注重商品的低价格,忽视商品的内在品质,加之对商品质量辨识能力较弱,消费维权意识不强,从而为虚假伪劣商品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农村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滞后,特别是在组织、人员、专业化水平方面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比如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各地先后设立了普惠金融服务站,在普及金融消费常识、抵制金融虚假广告、守护群众“钱袋子”、处理金融消费投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与农村金融消保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乡村振兴步伐,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全方位激活农村消费潜力。
一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稳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聚焦产业兴旺,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让更多的农入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扩大农民经营性收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经营性资产量化分配到集体成员,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加强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财力保障,发挥好财政资金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增加农民保障性收入。
二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聚焦改善民生,加大农村地区教育资源投入,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减轻农村居民教育成本,提高农家子弟受教育水平。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养老保险等保障机制,稳步提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减轻农村居民看病、养老负担,解除农村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
三是盘活农村闲置住房。聚焦城乡融合,推进闲置农房修缮改造、收储流转、金融服务、基础设施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激活农村闲置住房,让农村居民通过“以房养房”缓解在城镇购房压力。建议健全农村闲置住房管理制度,引导农村居民自愿把农村闲置房屋以出租或者入股的形式交由村委或专业合作社统一收储、改造、招商、出租,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吸引城镇居民到农村投资兴业、观光旅游、养老休闲,在促进城乡文化交融和资源共享的基础上,使农村居民获得房产租金或者股金分红,缓解农村居民在城镇购房还贷压力。
四是积极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聚焦贴近需求,加快完善农村交通网络和物流体系,构建智能物流平台和数字金融平台,发挥农村金融惠农支农桥梁纽带作用,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和农产品进城良性互动,实现农村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落实《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过产品推介、以旧换新、消费补贴等措施,推进绿色环保汽车、家电、家具下乡进村,增加适农消费品有效供给。同时,加快农村养老、家政、医疗健康、文化教育等领域综合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升级,营造更加美好的农村生活环境。
五是加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聚焦权益保障,加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推动农村地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坚持打击假冒伪劣涉农产品,畅通农村消费者维权渠道,提升农村居民消费信心。推进乡村为民服务中心和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为老年居民提供一站式消费服务和上门服务,解决农村地区不适老和数字鸿沟问题。加强乡村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引导,深化消费和维权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让农村居民愿意消费、放心消费、快乐消费。(赵学亮 张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