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冬季保暖用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对145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564批次环境污染防治相关产品和冬季保暖用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133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431批次产品合格(生产领域323批次,销售领域1108批次),合格率为91.5%。
据悉,抽查环境污染防治相关产品,涉及130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415批次民用型煤、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变性燃料乙醇、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尿素水溶液、液化石油气、农用地膜、农用棚膜、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11类产品。
其中,变性燃料乙醇、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农用地膜、农用棚膜、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全部合格。13批次民用型煤存在发热量、全硫、氟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82批次的车用乙醇汽油存在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辛烷值(RON)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20批次的车用柴油存在闪点(闭口)不符合标准等问题;1批次的尿素水溶液存在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杂质
含量(钙、镁、钠)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11批次的液化石油气存在组分、铜片腐蚀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1批次的塑料购物袋存在厚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抽查冬季保暖用品,涉及14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49批次采暖散热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电热毯、羽绒被、水洗羽绒羽毛、羽绒服、再加工纤维等9类产品。其中,再加工纤维、采暖散热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水洗羽绒羽毛、羽绒服全部合格。1批次的家用燃气灶存在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1批次的电热毯存在非正常工作(5层折叠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3批次的羽绒被存在绒子含量和绒丝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责成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对不合格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加大技术帮扶力度,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并监督整改到位,进一步促进企业质量提升。(大象新闻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