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为切实做好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涉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春节前,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2022北京冬奥会以及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本次行动以各地辖区内小型餐饮店、小商品销售聚集地、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未经授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2月1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海曙辖区内有商户私自使用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形象制售蛋糕。当天下午,执法人员便前往涉案店家开展检查,现场发现被举报商户涉嫌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标志制售蛋糕数个及相关销售记录。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执法人员责令该商户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款蛋糕,并迅速对此立案。执法人员表示,该商户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将面临一定金额的行政处罚。
涉案蛋糕。
据统计,截至目前,宁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涉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件9件。其中,口罩相关1件,口罩上印有奥运五环标志,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违法所得达3355.8元,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没收扣押所有侵权口罩;蛋糕相关8件,主要为蛋糕上印有奥林匹克五环标志,且蛋糕的造型涉嫌侵犯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外观设计权,目前,该8起案件均已立案,并将进行后续行政处罚及门店店铺的全面整顿。
涉案口罩。
宁波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人,已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还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因此,任何人对吉祥物形象或者名称的使用都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获北京冬奥组委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非营利法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非商业使用吉祥物。但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则一般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