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浙江消费者最近在点外卖时发现,外卖封口处贴有一张不干胶封条。这是因为3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要求新入网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餐饮单位,在上线前按规定建成“阳光厨房”,并规范使用外卖封签;未使用“外卖封签”的食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3月以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快速启动“浙江外卖在线”应用集中攻坚行动,通过“线上监管+线下检查”相结合,坚持教育纠正和查处震慑并重,检查网络餐饮单位1033家次,责令整改154家外卖餐饮单位。目前,全区已有1348家网络餐饮单位接入阳光厨房,覆盖率81%。
据介绍,对还没有安装“阳光厨房”的网络餐饮单位,路桥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整改,限期一周内安装“阳光厨房”。逾期仍未整改的,将根据条例对商家进行处罚。另外,针对没有贴外卖封签的情况,首次发现是责令整改,再次发现则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下阶段,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网络餐饮的专项执法,严肃查处网络餐饮单位违反《条例》规定、食材采购不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使用过期变质、环境卫生脏乱差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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