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吃喝玩乐 > 消费 > 正文

“铁拳”行动|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布查处销售劣质成品油典型案例

“铁拳”行动|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布查处销售劣质成品油典型案例
2022-04-20 16:01: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连续两年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并于今年将成品油质量案件查办纳入“铁拳”行动。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局部署要求,重拳出击,查处林甸县大亨加油站、庆红加油站、春风加油站、和平加油站、红旗加油站春光分站销售劣质成品油行为。

2021年10月26日,该局对林甸县大亨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计划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庆石油公司购进0号车用柴油20吨进行销售。工作人员当场对0号车用柴油(库存为2吨)抽样检测,检验结果不合格。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进价6800.00元/吨,售价7.00元/升,经检测密度为827公斤/立方米。经计算,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售价为8464.33元/吨。以监督检查时库存/抽样基数2吨计算,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货值16928.66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3328.66元。2022年2月,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328.66元,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16928.66元。

2021年10月16日,该局对林甸县庆红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计划从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购进0号车用柴油10.04吨进行销售。工作人员当场对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库存为1吨)抽样检测,检验结果不合格。经查,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进价7756.00元/吨,售价7.98元/升,经检测密度为815公斤/立方米。经计算,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售价9791.41元/吨。以监督检查时库存/抽样基数1吨计算,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货值9791.41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2035.41元。2022年2月,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035.41元,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9791.41元。

2021年9月26日,该局对林甸县春风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庆分公司购进92号车用乙醇汽油5吨进行销售。工作人员当场对该批次92号车用乙醇汽油(库存为3吨)抽样检测,检验结果不合格。经查,该批次92号车用乙醇汽油进价7750.00元/吨,售价6.28元/升,经检测密度为743公斤/立方米。经计算,该批次92号车用乙醇汽油售价为8452.22元/吨。以监督检查时库存/抽样基数3吨计算,该批次92号车用乙醇汽油货值25356.66元。截至调查询问时,该批次92号车用乙醇汽油已全部销售,当事人获违法所得2106.66元。2022年2月,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106.66元,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25356.66元。

2021年10月19日,该局对林甸县和平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从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购进92号车用乙醇汽油9.5吨、0号车用柴油9.96吨进行销售。工作人员当场对该批次92号车用乙醇汽油(库存为4吨)、0号车用柴油(库存为1吨)分别抽样检测,检验结果不合格。经查,该批次92号车用乙醇汽油进价8506.00元/吨,售价6.70元/升,经检测密度为740公斤/立方米。经计算,该批次92号车用乙醇汽油售价为9054.05元/吨。以监督检查时库存/抽样基数4吨计算,该批次92号车用乙醇汽油货值36216.20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2192.20元;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进价7656.00元/吨,售价7.00元/升,经检测密度为828公斤/立方米,经计算,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售价8454.11元/吨,以监督检查时库存/抽样基数1吨计算,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货值8454.11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798.11元。以上不合格汽柴油货值合计44670.31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合计2990.31元。2022年2月,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990.31元,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44670.31元。

2021年10月9日,该局对林甸县红旗加油站春光分站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计划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庆销售分公司购进0号车用柴油10吨进行销售。工作人员当场对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库存为2吨)抽样检测,检验结果不合格。经查,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进价7400.00元/吨,售价6.88元/升,经检测密度为821公斤/立方米。经计算,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售价为8380.02元/吨。以监督检查时库存/抽样基数2吨计算,该批次0号车用柴油货值16760.04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1960.04元。2022年2月,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960.04元,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16760.04元。

标签: 铁拳行动

(责任编辑:news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