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成都讯(记者刘铭)7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自5月中旬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涉老案件36件,其中立案调查4家“氢会馆”。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氢会馆”, 6月2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高新区、锦江区等5个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对13家“氢会馆”涉嫌违法行为开展同步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查实该企业涉嫌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涉事的9家“氢会馆”,立案调查4家,停业整顿2家,批评教育3家。
据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后,该局在针对性监测中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203条次,已全部移送执法部门查处。针对主动摸排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目前已完成整治74个,其余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成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涉老案件36件,通过与公安、街道办、综合执法局等各部门强化联动,针对涉老线索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涉老案件查处已初步取得成果。
通过讲座授课、赠送礼品、免费旅游等方式进行促销,在销售过程中夸大功效,混淆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的概念,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误导其高价购买,是诱骗老年消费者常用的伎俩。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新都区开展会销业务并设置了7个销售点,将普通电子产品“子午艾灸仪”,属于预包装食品的“牦牛骨活性多肽”,以及保健品“川贝杏仁枇杷膏”,虚假宣传为“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功效”,可以“平稳血压、血脂、血糖,恢复肠胃息肉、肝囊肿”,并分别以4186元/台、688元/盒、29.9元/盒的价格向老年人销售。该公司对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被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处以45万元的罚款。
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对成都某酒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和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当事人通过在经营场所发布涉及医疗用语的普通食品广告、对其生产的商品曾获荣誉、功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将其销售的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及药品混淆,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责令改正,在其经营场所消除影响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6月7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快速响应涉老举报,组织青羊局会同驻局警务室,联合突击检查正在该区某酒店开展的某日用百货周年促销和回馈活动。虽然现场未发现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等问题,但检查行动迅速有力响应了群众质疑,并以此为契机,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了普法教育,既增强了企业规范经营意识,也提高了老年消费者的识骗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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