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罗健记者顾艳伟)“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丑的鼻子啊,像大蒜一样!不知道两广的女生有没有这种困扰……”近日,广西柳州一家医疗美容机构因发布违法广告,制造“容貌焦虑”,被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罚款7万元。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该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执法检查。资料图片
今年4月,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广告监测中发现,柳州市城中区某医疗美容机构于今年2月、3月先后在其运营的公众号上发布了两篇文章《被蒜头鼻封印的颜值》《比塌房更可怕的是什么?是塌脸》,以此来宣传推销该机构“独家修鼻大法”整形美容服务。同时,宣传内容还涉及“全面对抗衰老、疗效媲美水光注射,但安全无创无水肿、能有效地增强治疗效果,达到1+1>2的术后疗效”等含有疾病治疗功能和效果以及容易与医疗器械作用相混淆的广告文字表述。
该医疗美容机构发布的广告画面。资料图片
经查实,该医疗美容机构在公共媒体上公开发布上述广告内容,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给广大女性造成容貌焦虑,同时广告内容含有疾病治疗功能和效果,以及容易与医疗器械作用相混淆的广告文字表述,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对其处以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通过制造“容貌焦虑”吸引消费者,成为医疗美容机构常用的宣传手段。2021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明确指出要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重点打击制造“容貌焦虑”、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以及使用患者名义或形象进行诊断前后效果对比等乱象。
今年5月,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柳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从5月起至2023年2月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未经审查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医药购销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治理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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