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8月9日和10日,辽宁省东港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协工作人员为域内2个景区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开展消费维权指导培训,并在验收合格后为2个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挂牌。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截至目前,东港市共建有8个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
东港是一座海滨旅游城市。东港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协高度重视旅游景区的消费维权工作,多年坚持通过发展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发挥旅游景区做好消费维权的作用,将旅游消费维权工作做到消费者身边,如发生消费纠纷力争解决在现场、解决在景区、解决在旅途。
近年来,为保障将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得更规范,东港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协现场对申请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景区按照标准进行实地考核验收,指导景区开办部门在景区显著位置悬挂服务标识,围绕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制度公示、投诉登记及投诉调解处理、投诉登记表报送、社会监督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打分。
东港市消协秘书长张艳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开展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过程中,东港市将辽宁金沙谷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和东港市孤山镇大鹿岛村委会作为培育对象,帮助制定制度规范,现场指导如何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制度,包括消费维权服务站站长职责、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职责、消费维权服务站日常工作制度、消费纠纷解决程序、消费维权服务站服务承诺公示制度等;开展行政指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掌握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站情况,并在对金沙谷和大鹿岛两个景区的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验收合格后,由市场监管、消协组织和景区开办部门三方共同举行了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挂牌仪式。
结合海滨旅游景区易发生的消费投诉,东港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协经常深入现场,培训消费维权服务站站长和工作人员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并着重讲解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具体案例,引导景区内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整体维权水平。
张艳说,东港市消协与8家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线上线下多种联系沟通渠道,指导协助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发挥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防范发生消费纠纷的作用,力争把消费纠纷解决在一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面树立域内企业诚信经营形象,为景区建设放心消费环境贡献力量,共同推动东港的消费维权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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