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随着“双11”“双12”大型网络促销活动即将来临,为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近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交易“六提示”“六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提醒网络交易者要诚实守信。
黑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网络消费者:选择电商要谨慎,网购时一定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认真查看其在显著位置公示的证照信息,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网络消费要理性看待所谓的“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促销活动,不轻信“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促销信息,避开低价“陷阱”,按需购买,不盲目攀比,不冲动消费;要读懂交易规则,充分了解商家制定的退换货规则、预售规则、折扣规则、红包优惠券使用规则、定金退还规则等,避免因错误理解造成损失;交易安全要重视,应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对朋友圈、微博、网络直播等形式开展的商品销售活动,不要私加微信线下交易,不接收和打开陌生人通过聊天工具发送的不明链接,保护好自己的银行账号信息,防止财产损失。消费者在签收快递物品时,建议当场查验确认无误后再签收,疫情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已签收的物品,做好包装物的处置,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消费凭证要保留,注意收集和保存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促销活动宣传页面截图等,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为后期维权提供保障;消费维权要及时,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消协组织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遭遇骗子、钓鱼网站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黑河市市场监管局同时警示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推诿责任,要牢固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交易主体有溯源、商品信息有审查、国家禁售无上架、退换制度有执行、消费权益有保障”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得强制独家,坚持自愿、平等原则,尊重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虚假宣传,坚持诚信经营,真实标示产品质量信息,切实履行服务承诺,不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不发布虚假广告;不得掺杂使假,坚持货正源清,不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树立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选择可靠的供货渠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控制体系,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不得价格欺诈,坚持明码标价,杜绝虚构原价、虚假降价、虚假馈赠、虚假折价、虚假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使用欺诈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不得泄露信息,要坚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建立严格信息管理制度,不擅自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
此外,黑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开展针对性监测、监管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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