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公示食品安全总监名单后,近日,莆田、福州、龙岩、漳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陆续公示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名单,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
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福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宣贯、部署落实,大力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配齐食品安全总监。
11月22日,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了福建大老大古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仙游学府东路店等30家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和连锁销售企业总部、仙游县鲤城东风幼儿园等232家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和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任命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名单。
11月23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了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等118家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任命的食品安全总监名单;11月24日,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了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岩万达广场店等27家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任命的食品安全总监名单;11月25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了福建海鸟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等32家特殊食品中型销售企业、连锁药企食品任命的安全总监名单。
标签: 食品安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