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携手该县公安民警将躲在开封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常某带回内乡。
2016年,常某多次在王某处采购石材,二人逐渐熟悉成为好友,在一次石材采购中,常某找到王某表示最近资金周转比较困难,希望这次采购石材的10万余元货款能缓几天再支付,王某碍于面子便答应了,常某当场出具借条一份,并保证在半月内还清所欠货款。
还款日期到后,王某多次联系常某,要求其尽快支付所欠货款,但常某总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最后常某干脆不接电话,王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常某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偿还王某10万余元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常某不是积极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而是一直外出居住在亲戚家,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因多次联系常某未果,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常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迫于压力,常某刚开始还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作出了还款计划,承诺会按照计划按时还款。但是在履行了还款计划两个月后,常某又玩起了“失踪”。因执行法官无从查找其下落,遂依法将常某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该县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
11月11日晚上,常某在开封入住宾馆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擒获。执行法官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携手公安民警驱车前往开封将被执行人带回,等待常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杜明 屈熙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