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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不考试可办驾照 诈骗犯获刑退赔赃款

谎称不考试可办驾照 诈骗犯获刑退赔赃款
2018-11-14 21:19:13 来源:中华网河南

谎称不参加驾校培训,只交费就可以直接拿到驾驶证,一亲戚落入“圈套”还拉着同乡好友跟着一起上当受骗。11月14日,新野县法院刑事巡回审判庭在该县新兴驾校训练场,开庭审理了这起富有教育意义的诈骗案,孙大终落法网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还退赔受害人6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孙大以不用考试可以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马某17100元、张某18000元、王某23800元、肖某7100元。后因被害人多次索要退还马某2500元。庭前了解到,某受害人是孙大亲戚,孙大在微信朋友圈自称有朋友在南阳市车管所,想考驾驶证的人可利用其关系,不经过考试,只需交一定数额报名费,就能直接取得驾驶证,其亲戚对孙大的话信以为真,不仅自己在孙大处交钱报名,还宣扬消息先后联系好友3人,在孙大处报名缴费,结果却泥牛入海。

而在此之前,孙大曾因犯招摇撞骗罪于1999被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谎称可不用考试就能办理驾驶证犯诈骗罪于2012年被卧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如今,重操旧业的孙大又成为想考驾照人员前的“香饽饽”,不料落入法网。

新野县法院刑事巡回法庭认为,孙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66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且孙大曾因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当庭宣判孙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马某14600元、张某18000元、王某23800元、肖某7100元。(杜明 白丞博 胡晓飞)

标签: 新野 法院 驾驶证 获刑

(责任编辑:王怡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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